城市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新疆
  • 甘肃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南
  • 山东
  • 青海
  • 安徽
  • 浙江
  • 江苏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四川
  • 云南
  • 贵州
  • 广西
  • 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考试题库 > 冲刺练习

    心理咨询师考试《心理诊断技能》复习指导(2)
    心理咨询师(www.9ed.cn) 发布时间:2021-03-05

      导语:2021年全国考试报名已开始,编辑团队会在第一时间发布考试报名信息以及辅导资料。心理咨询师网预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第二单元如何收集临床资料

      一、学习目标

      使用摄入性谈话,收集临床资料

      通过谈话法以外的方法收集临床资料——观察法、产品分析法

      二、摄入性谈话操作步骤

      (一)倾听

      (二)确定提问方式

      (三)对谈话内容归类

      (四)控制谈话方向

      (五)确定谈话的目标、内容与范围。

      (六)结束谈话:(结束谈话时必须申明和承诺的话)(识记、领会、应用)

      三、摄入性谈话相关知识

      (一)话之后必须对问题归类(识记、领会、应用)

      (二)据谈话目的和你想收集的资料内容来确定提问方式

      (三)确定了提问方式并提出问题后,要耐心倾听求助者叙述(识记、领会、应用)

      (四)控制谈话方向(识记、领会、应用)

      (五)谈话法简介(识记、领会、应用)

      1、谈话内容的选择(识记、领会、应用)

      2、态度(识记、领会、应用)

      3、谈话法的有效性(识记、领会、应用)

      4、谈话法的种类(识记、领会、应用)

      5、怎样提问题(识记、领会、应用)

      6、谈话中听比说更重要(识记、领会、应用)

      7、区别(识记、领会、应用)对患者的谈话内容进行区分和鉴别十分重要,它关系到诊断和决策。

      (六)确定谈话内容和范围所依据的参照点(识记、领会、应用)

      1、求助者主动提出的求助内容。(识记、领会、应用)

      2、心理咨询员在初诊接待中观察到的疑点。(识记、领会、应用)

      3、心理咨询员心理测评结果,初步分析中发现的问题。(识记、领会、应用)

      4、上级心理咨询师为诊断目的下达的谈话目标。(识记、领会、应用)

      5、求助者提出的要求中,或心理咨询员的观察中,或心理测评结果中,抑或是上级心理咨询师提出的摄入性谈话目标中,若有一个以上的内容。

      四、摄入性谈话注意事项(识记、领会、应用)

      1、态度必须保持中性。

      2、提问中避免失误。

      3、在摄入性谈话后不应给出绝对性的结论。

      4、不能用指责、批判性语言阻止或扭转求助者的谈话内容。

      5、咨询员在摄入性谈话中,除提问和引导性语言之外,不能讲任何题外话。

      6、结束语要诚恳、客气、不能用生硬的话做结束话,以免引起求助者的误解。

      五、产品分析法操作步骤

      (一)结合临床其它资料对产品进行分析

      (二)采集求助者个人的作品(求助者个人作品包括:绘画、手稿、雕刻、雕塑等等)。

      六、观察法相关知识

      参见“普通心理学”“观察法”部分。

      (一)使用观察法资料做临床诊断时,必须结合其它方法获取的资料进行综合考虑以避免片面性。

      (二)察法有其局限性,特别在临床心理学中,观察法介乎于自然观察和控制观察法之间,且更倾向于自然观察,为此,对这类方法获得的资料,在进行分析时更容易产生主观随

      意性的错误,这是必须注意避免的。

      七、观察法操作步骤

      (一)观察求助者的举止、接人待物的态度有无离奇表现和与其身分不相称的表现。

      (二)观察求助者有无表演性行为或叙述躯体不适时有过渡夸张的表现。若有,可考虑癔病的可能性。

      (三)观察面部表情、语音语调、手势、眼神等特点与述说的内容是否一致,以便确定求助者的知、情、意是否保持着一致性。

      (四)在谈话过程中注意求助者有无对某句话或某类问题有过度的敏感反应,如吃惊的表情、语讷、不自在的姿势或失态等等。

      (五)如果上述表现与谈话内容是一致的,由此便可推断求助者情绪体验的性质和强度;如果主诉内容与上述表现不一致,应考虑主诉内容的真实性或考虑求助者的是否正常

      八、产品分析法相关知识

      (一)产品分析法的实施

      (二)产品分析法的可行性。

      1、弄清产品的性质

      2、产品的分析,应考虑产品制作的如下因素:

      ①求助者个人成长史和个体经验系统与产品特点之间是否有必然联系。

      ②求助者是在怎样的具体环境和条件下制作了此产品。

      ③若与其它心理测验结果相互比较和印证,将会使结论更可靠。

      ④该产品是否隐含着知、情、意的内容,所隐含的知、情、意的性质是怎样的,隐含的人格特征是怎样的。

      ⑤收集到的多种产品(一般情况应在三种以上)之间相互比较、相互印证,发现有相互矛盾之处应剔出来另作解释,依据共同点给结论。

      ⑥作为临床应用,着眼点应在知、情、意和人格的寻常特征上,作为一般心理评估,着眼点在一般心理特征上。

      ⑦如果是控制产品,咨询师所提出的控制条件,其依据是否合逻辑;条件之目的是否明确。产品是否真正包含了咨询师所要达到的目的(控制条件不严,可能有更多的随意性包含

      在产品中)。

      3、产品分析结果得到求助者认可

      九、产品分析法注意事项(识记、领会、应用)

      (一)产品分析法有其局限性

      (二)产品分析法和其它投射法一样,容易发生主观随意性的错误,特别是深信经典分析的咨询师,很容易把求助者的作品当作潜意识的变相渲泄,并把作品内容统统解释为与性有关,犯“泛性论”的错误。

  • 在线咨询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问题: